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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應急局:
你局《關于申報〈臨江市盛海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擴建初步設計〉的請示》(白市應急發(fā)〔2022〕44號)收悉,我局聘請專家對《臨江市盛海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擴建初步設計》及相關附件進行了審查。根據(jù)專家意見,批復如下:
一、原則上同意《臨江市盛海煤礦有限責任公司擴建初步設計》意見,施工過程中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文件規(guī)定,嚴格按照批復的設計施工,不得隨意私自更改設計,嚴禁批小建大。
二、同意礦井生產能力由15萬噸/年升級改造為30萬噸/年,服務年限14年,項目概算總投資30849.28萬元,由企業(yè)自籌。
三、建設單位(或項目總承包單位)要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經設計、監(jiān)理、施工等相關單位會審后組織實施,確保施工安全。
四、煤礦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將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件,采礦許可證,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資質證,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和項目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資格證書,中標文件,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以及擬開工日期等,向省級發(fā)展改革部門、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告知備案。
五、煤礦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瓦斯、煤層自燃傾向性、煤塵爆炸危險性、水文地質類型等條件發(fā)生變化,原設計的開拓方式、開采工藝,提升、運輸、通風等主要生產系統(tǒng)以及首采區(qū)、首采工作面布置等需要變更,或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設計存在重大缺陷、影響安全施工,需要修改設計的,應當立即停止施工,委托原設計單位對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修改,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六、建議按照省發(fā)改委等10部門《關于加快推動煤礦智能化發(fā)展的通知》(吉能煤炭聯(lián)〔2020〕179號)要求,積極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減少工作面作業(yè)人數(shù),落實《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的通知》(安監(jiān)總科技〔2015〕63號)。
七、礦井現(xiàn)有供電線路及上級變電所富裕容量能夠滿足本次礦井升級改造后的供電需求,但本次升級改造后礦井所需供電容量大于與供電公司簽訂的轉供電合同容量(合同編號為50811049),因此,在項目施工前煤礦企業(yè)應與上級供電部門重新簽訂轉供電合同,否則不允許施工建設。
八、請你局嚴格督促建設單位,按照批復的初步設計建設施工,加強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jiān)管。礦井按照設計要求建成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條件后,編制聯(lián)合試運轉方案報我局備案。工程項目竣工后須按相關要求,經驗收合格并辦理有關證照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嚴禁邊建設邊生產。
此復。
吉林省能源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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